酒泉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6/5 17:05:1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日期:2023-03-07 16:08来源:作者:浏览次数: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强化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发布主动公开市政府文件42篇,政策解读57篇,通知、公示、公告76篇、政府会议35篇、决策草案征集及意见建议反馈30件,回应关切发布75篇。在市政府网站《县区动态》《部门动态》栏目发布政务动态信息2973条,市政府网站年总浏览量达到186.2万人次。对照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816项,其中行政许可572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奖励56项、行政确认191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行政权力200项,其他行政许可2项,公共服务事项749项,均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酒泉子站予以公开。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上的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标准。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其中市级66件,县(市、区)67件;予以公开115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不掌握的8件,重复申请3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收到6件因申请人不服部门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目前已办结。对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做到答复前与申请人积极沟通,答复后进行满意度回访,详细了解申请人需求是否切实得到解决,认真倾听意见建议,耐心解答有关政策问题,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效。

(三)细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栏目公开发布的内部程序进一步作出明确和规范。2022年共编撰刊印《酒泉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对2021、2020年度没有政策解读的政府文件进行梳理,并补发解读资料39篇,2022年审核发布省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53件。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创新,坚决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全篇文章”,优化便民服务平台,合并市政府网站乡村振兴和计划规划两个栏目,撤消“新闻发布会”“酒泉规划纲要”栏目链接,发布相关信息17篇。在专题专栏中增设“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强工业行动”3个栏目并发布相关信息68条。参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规范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规章网页版式、下载版式。督促各县(市、区)编制了村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在村务公开栏目中集中发布相关信息,有力促进了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五)硬化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通过常态化监测、通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利用第三方监测平台实时监测网站错敏信息、错链断链,全年网站监测整改错敏捷信息1100余条。同时定期对技术平台和内容进行安全评估,对账号密码采取动态管理,有效防止了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35

96

1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7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1677

行政强制

172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2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9

4

0

0

0

0

1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4

1

0

0

0

0

1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2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9

4

0

0

0

0

1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5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更新内容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致使政务公开工作有脱节的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面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严肃处理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乱公开及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影响群众办事效率等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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